第一百五十一章:谈话(二合一)_龙族:努力成为世界的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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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一章:谈话(二合一)

  “可你不是废品,你在血统测试中的表现超一流,你的血液甚至能够令镇守青铜之城的‘活灵’退却,你的出现就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最伟大的造物品!”昂热说,“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忽然又从《葫芦娃》切换到《物蛛侠》……可是校长,我真的不觉得我适合拯救世界的伟大工作,血统测试还有青铜城什么的……都只是运气好。”路明非心说一次发威就要耗我四分之一条命啊,你以为我是九命怪猫?

  再说了,难道暴血就难不成这就是我的言灵能力?

  就像游戏里组队,有个奇怪的角色,人家都是耗法力槽,只有这家伙发大招是耗血槽,放完了血嗝屁了,Boss也被轰翻了,结局动画是大家在他的墓碑前献上白色的花束,然后有情人互相表白什么的。

  “明非,想过自己活在这个世界上的理由么?”昂热叼着雪茄深吸了一口。

  路明非犹豫了一会儿,很谨慎地说:“如果说是为了那些我还没玩过的游戏,还没看完的连载……还没有泡上的女朋友……校长您会不会把我踹下车?”

  “还没有泡上的女朋友是指那个总喜欢穿红色的陈墨瞳么?”

  “喂!校长!可不可以别哪壶不开提哪壶?回到您很有哲思的深沉话题吧!继续说我们活在世界上的理由!”路明非红着脸硬撑。

  “哦,”昂热点点头,双眼迷离,好像思绪飞到了遥远的时间尽头,“我在剑桥的时候,人们的审美和现在不同,女生们都穿着白绸长裙和牛津式的白底高跟鞋。我在叹息桥边捧一本诗集伪装看书,看着女生们在我面前走过,期待风吹起她们的白绸长裙,”

  老家伙吹出一缕轻烟,露出神往的表情,“露出她们漂亮的小腿。噢老天!棒极了!我当时觉得自己就是为那一幕活着的!”

  “喂!这话题到底哪里哲思,哪里深沉了?跟我完全是一丘之貉好么?”

  “但现在她们都死了,有时候我会带一束白色的玫瑰花去拜访她们的墓碑。”老家伙幽幽地说。

  “喂!这份深情款款和刚才的色迷迷怎么就有机地融汇在一起了?”

  老家伙不理睬他,自顾自地讲述:“我还常回剑桥去,但那个校园里已经没有我认识的人,我曾在那里就读的一切证据也都被时间抹去了。我总不能拿出当年的毕业证书,对人说我于1897年毕业于剑桥神学院,那样他们会认为我是个疯子,或者怪物。”

  昂热摇了摇头看着一边的路明非,自顾自的继续说道:“我跟人聊天说我只是个游客,年轻时很向往剑桥。一个人走在校园里,看着来来往往的学生们穿着T恤和运动鞋,拿着各种手持式电子设备,他们不再讨论诗歌、宗教和艺术,而一心钻研如何去伦敦金融城里找份工作。可我留恋的那些呢?我倾慕的女生们呢?她们漂亮的白绸长裙和牛津式白底高跟鞋呢?我们曾经在树荫下讨论雪莱诗篇的李树呢?都成了旧照片里的历史。我和年轻人们擦肩而过,就像是一个穿越了百年的孤魂。”

  昂热顿了顿,“你怎么理解”‘血之哀’?”

  这个问话一下子把路明非问的一愣。

  血之哀?

  自己好像从没理解过,按道理来说的话,听过古德里安说混血种生存在人类的世界中就像迷路的羔羊般悲哀,但路明非一直觉得很扯淡。

  这又什么可哀的?

  难道是因为正常人不能用言灵你能用?

  太搞笑了!

  说实话,要是他路明非有恺撒的“镰鼬”,只消竖起耳朵听听女生和自己说话时的心率,就知道她对自己有没有意思了。

  而换个楚子航的“君焰”也凑合,随身自带煤气护,野餐时单手托锅就能做炒饭,另一手还能烧水泡茶。

  如果甚至可以拥有像秦沐山那样bug的能力,那简直不要更完美,刹那和无尘之地的奇怪搭配,甚至那种远超原本记载的效果,下一代的校长就是我!

  但可惜的是,路明非并不知道现在的秦沐山已经没有了他刚刚所想的那些言灵了,相比较起来现在的秦沐山更完善了,但是也失去了原本的那种力量,换取的的是一种更加神秘的能力。

  话题扯远了……

  反正总的来说,这一切都可以说:哀个鬼啊!

  为什么要因为自己比别人多一些而悲哀?

  人只会因为别人有的自己没有而悲哀吧?

  好比下雨天别人有车来接,而你得把衣服脱下来蒙在头上跑回家;又好比家长会上别人背后坐着一爹一娘跟俩门神似的,而你靠着空荡荡一块白墙,再好比别人出国举家相送,在安检入口执手相看泪眼,跟女朋友激情拥抱约定暑假一定回来相见,而你一个人拖着巨大的行李箱走过漫长的安检通道……这么想来……其实他的人生才够哀的。

  他以前上课开小差读《射雕英雄传》,一代高手黄药师看到女儿不乖,非要跟傻小子郭靖不离不弃,不禁想起死去的老婆,挥手打死两匹骏马,悲从中来,狂吟西汉大儒贾谊《骑鸟赋》中的名句说,“且夫天地为炉兮,造化为工;阴阳为炭兮,万物为铜。”

  原本一个名头不小武功不高的二把刀侠客韩宝驹听不懂,就问他兄弟朱聪,老东西搞什么飞机?

  而那个朱聪有点文化,解释说,老东西的意思是,人这一生就是很煎熬呀,好似一个大炉子把人放在里面烤,心里很难过。

  韩宝驹很不屑说,奶奶的!老东西武功那么高,还有什么苦恼?

  十个人里大概有九个会觉得韩宝驹没文化,只有路明非觉得韩宝驹说得对。

  黄药师老侠那么文艺又那么容易难过,让他与韩宝驹对调一下身份,他换么?

  韩宝驹神经大条又欢乐,到死都在跟好兄弟们讲义气,就是武功差点。

  如果黄老侠不愿意换,就说明他的难过很虚伪。

  什么高手最寂寞?

  孤独的人都是装腔作势,你总摆出孤独的pose那是因为你还没吃够孤独的苦,还觉得这pose蛮拉风的。

  真正孤独的人从来不去想它,因为如果你已经很孤独了,又救不了自己,你所能一做的只是不想。

  但那时的路明非还并不明白这个道理……他在深夜里坐在天台上眺望远处的灯火通明,想象自己牛逼起来的一天,咧嘴无声地傻笑。

  昂热陷入了漫长的沉思,直到雪茄烟蒂烫到了他的手。

  “每一次我乘飞机越过伦敦上空时,我都会往下看,寻找康河,然后沿着康河找叹息桥……你知道叹息桥的由来么?一百年前剑桥有一条校规,违反校规的学生被罚在那座桥边思考,我们总是一边思考一边叹气。”昂热舔着牙齿,忽然笑得格外开心,“你是不是觉得我说话前后矛盾?我一边感慨说剑桥已经不是当初的样子,一边说我还是很留恋它。”

  “总之我确实没听懂。”路明非老老实实地承认。

  “今天的剑桥对我而言只是一百年前那个剑桥的幻影,但我还会不由自主地。次又一次地回那里去。站在那里我仍会觉得温暖,隐约闻到一百年前的气息,记忆中的白绸长裙和牛津式白底高限鞋又鲜明起来。”昂热轻声说,“我没有亲人,最好的朋友都死了,在混血种中我都活到了令人悲哀的寿命,这个世界对我而言剩下的值得留念的东西已经不多了,就算我把所有龙王都杀了又怎么样?我的剑桥还会重现么?我的朋友们还会复活么?我们慕的女孩们还会从坟基里跳出来,和她们同样变成枯骨的丈夫离都来投奔我的怀抱么?穿着我最喜欢的白绸长相和牛津式高眼鞋?连我都觉得自己活着的意义都随时间流逝了,我活在这个世界上的理由也太脆弱了。”

  老家伙狠服地吸了一口雪茄,眼角拉出锋利的纹路,“但是!我依然不能允许龙族毁神这一切,如果他们没掉剑桥,我连细怀的地方都没有了,如果他们毁掉卡塞尔学院。我就事负了哪心会朋友们的嘱托,如果他们毁掉我暗恋过的女孩们的墓碑,我必须和他们玩命。因为我生命中最后的这些意义……虽然像是浮光中的幻影那样缥缈……但也是我人生中仅有的东西了!”他用力把雪茄烟头喷出车外,“谁敢碰我的最后一块奶油蛋糕,我怎么能不跟他们玩命?”

  路明非傻了。

  见鬼!

  从没想过……原来这老家伙……是那么一个“孤强”的男人啊!

  在自己的眼里,昂热一直是一个开着豪车、穿着订制西装、持着美貌少妇风头很劲,像个老得离谱的花花公子的形象。

  可是当他这股凶狠的劲头暴露出来,真如那把从不离身的折刀般慑人。

  “明非,那你的理由呢?是什么脆弱的理由,让你没有在某一天在天台上乘凉的时候忽然兴起跳下去?”昂热挑了挑眉。

  “什么意思?什么跳下去?”

  “每个人都有活下去的理由啊,所以我们没有high起来就去跳个楼什么的。”

  “为了还没泡上的女朋友不够么?”

  “不够!”

  “那为了还没上市的《三国无双6》和《星际争霸2》呢?”

  “还不够!”

  “那好吧,我严肃认真一点,其实我还是很想再见见我爸妈的,虽然他们对我挺不够意思那么多年也不回来看我一眼……”

  “还不够!”昂热诡秘地笑了,“活着的意思……是在你快死的瞬间划过你脑海的那些事啊……”

  他忽然发动了引擎,油门踩到底,玛莎拉蒂就像一条鲨鱼昂首跃出水面,后台摩擦着地面冒出滚滚青烟。

  路明非的尖叫和他自己都被疯狂的加速度摁在了赛车座椅里。

  这才是这辆车动力全开的效果,短短的半分钟内,它接近了400公里的时速,这是恺撒那辆布加迪才能达到的,以这种速度在普通高速公路上开,就像是用老式猎枪发射航炮的炮弹!

  原本没多少辆车的高速公路忽然拥挤起来,如此高速下他们超过了

  一辆车无疑会很快遇到下一辆。

  玛莎拉蒂飘着诡异的弧线擦着一辆又一辆车掠过,后面的车惊恐地鸣笛,鸣笛声都因为极速被拉长,又迅速被抛下。

  对于一辆以200公里时速行驶的法拉利而言,这辆车从它身边擦过,就像是它从一个站立不动的行人身边擦过,相对速度都是200公里!

  装备部的疯子们调试过它!

  毫无疑问!

  路明非早该想到这件事,昂热的言灵是能够延长时间效果的“时零”,一旦他释放这种言灵,这速度还远远不够看的,跟自行车差不多。

  一个喜欢开快车的疯狂老头,又拥有这种言灵,座驾怎么可能不是只跑到失控边缘的猛兽呢?

  可此刻他已经失去了逻辑分析的能力,不知道多少次他觉得就要撞上前面的车了,不知道多少次他觉得要被迅速的并线动作从车里甩出去,眼前光影缭乱,大脑缺血。

  昂热那个老家伙……却戴上了墨镜,迎着阳光大声地唱起了什么老歌!

  这其实就是老家伙的人生吧?

  活了130多年却一直在慷慨赴死的人生,永远都在高速往前冲不知道什么时候撞到墙上就会粉身碎骨的人生,习惯了也能大声唱着歌无所畏惧。

  “有没有感觉到往事扑面而来啊,明非?看见前面那辆慢吞吞的老式甲壳虫了么?我们就要撞上去了!快想!”老家伙哈哈大笑。

  妈的!真的有在想,可是想不出来,脑海里空空如也……这渣一般的人生中有什么最不舍的瞬间?

  婶婶家楼顶的天台?

  那个夜深人静的时候他曾坐在那里对着灯海发呆,幻想有一天有人会带自己去看全新的世界。

  可如今他还能回去么?

  那些个阳光灿烂的下午,坐在长椅上看书的陈雯雯和她仿佛透明的白棉布裙子?

  可是这些关他路明非什么事?

  三峡水底从潜水服中走出来的诺诺,哦呀!

  穿着三点式泳衣,这让人流鼻血!

  可是这女孩和她傲人的好身材乃至她的泳衣都属于头顶那条船上的大哥啊!

  是那个在自己补考完走到小路上遇到的秦沐山,像个大哥哥一样照顾这自己,简直就是男妈妈!

  可是这又关自己什么事呢,别人一直让自己像个男人一样,但是自己却是一次又一次的让他失望……

  真的没有什么其他可想的了么?

  自己的人生居然就是这些零碎组成的?

  没什么值得不舍的啊,他所念的所想的要不是白日梦要不是人家的女朋友,这么说来……好像喝high了跳个楼什么的也不是不能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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